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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27 09:45:05 來源:system
滄州市晨龍氣業(yè)有限公司 1、基本措施
(1)控制可燃物:
·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的庫房,應采用耐火建筑,阻止火焰蔓延;
·降低可燃氣體、蒸汽和粉塵在庫區(qū)內(nèi)的濃度,使之不超過限制的允許濃度;
·凡是性質能相互作用的物品,分開存放。
(2)隔絕空氣:
隔絕空氣儲存一些化學易燃物品,如鈉存于煤油中,磷存于干水中,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。
(3)清除著火源:
清除著火源,采取隔離火源、控溫、接地、避雷、安裝防爆燈、遮擋陽光等,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溫度增高而起火。
2、明火控制
·控制檢修或施工現(xiàn)場的著火源,包括明火、沖擊摩擦、自然發(fā)熱、電火花、靜電火花等;
·禁止在有火災、爆炸危險的庫區(qū)使用明火;
·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、氣焊等明火作業(yè),應辦理動火許可證;
·清除動火區(qū)域的易燃、可燃物質;配置消防器材。動火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。
3、摩擦和撞擊控制
·在輔助設施、泵類運行中,保持良好的潤滑,及時清除附著的可燃污垢;
·在搬運盛有可燃氣體、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,防止相互撞擊,不能拋擲,以免產(chǎn)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災和爆炸事故,進出人員不能穿帶釘?shù)男印?/span>
·裝卸、搬運時,輕裝輕卸,防震動、撞擊摩擦、重壓和傾倒。
4、自然發(fā)熱控制
油抹布、油棉紗等易引起火災,應裝入金屬容器內(nèi),放置存安全地帶并及時清理。
5、電火花控制
庫區(qū)內(nèi)使用的主要是低壓電器設備,往往會產(chǎn)生短時間的弧光放電和接點上的微弱火花,對需要點火能量低的可燃氣體、易燃液體蒸氣、爆炸粉塵等構成危險,所以電氣設備及其配線應選擇防爆型。